“华康·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计划” 项目立项公告

2021-08-20 16:00:43

“华康·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计划”

项目立项公告


一、项目内容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关系农民生产生活的普遍性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助力乡村振兴行动,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发起为期10年的“华康•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计划”项目,以北京市郊区村庄为资助对象,每年提供人居环境整治资金人民币1万元,后续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适当增加捐助资金,主要用于帮助乡村开展垃圾分类、废弃物利用、环境整治等活动,打造村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支撑点。

二、项目开展时间

项目起止时间:20218-2030年12月31

三、资金来源 

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自有资金

四、项目预算

人民币10万元其中每年1万元为期10年

五、申请须知

一)项目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北京市郊区村庄

2.自愿申请参加本项目;

3.申请单位承诺收到捐赠资金后,按照项目要求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并提交真实使用明细

二)项目终止条件

1.受赠方提供的申请资料不实或隐瞒申报;

2.经查实受赠方将捐赠资金挪作他用

3.由于不可抗力等造成项目被迫中止

4.捐赠协议中明确的其他终止条件

三)项目流程

1.申请单位在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官网下载项目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基金会办公室或扫描后发至基金会邮箱;

2.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审核;

3.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与通过审核的申请单位签署捐赠协议书;

4.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捐赠资金,受赠方开具合法票据并在捐赠接收确认函上盖章;

5.受赠方向北京华康华益基金会提供当年的捐赠资金使用明细

6.双方义务履行完毕,项目执行完成

六、特别声明

(一)本项目唯一的目的是为了助力国家乡村振兴计划,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二)本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附加任何其它条件,如有任何人以本项目名义收取费用或附加条件,请立即向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举报。

(三)申请本项目的单位需充分理解并自愿参加,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经济费用和责任。

(四)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有权对受捐赠单位捐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抽查,如发现与事实不符或未能履行捐赠协议义务,将保留向乙方追诉追偿的权利。

(五)本项目的一切解释权归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自然 

电话:010-53399503 

邮箱:hkjjh@hkjjh.org 

 

附件:1.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计划申请表

华康基金会1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计划申请表.docx

2.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计划捐赠协议书

华康基金会2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计划捐赠协议书.docx

3.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计划接受捐赠确认函

华康基金会3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计划接受捐赠确认函.docx

4.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计划捐赠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华康基金会4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计划资金使用报告.docx

 

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

2021年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