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援助计划之“肺享新生”肺纤维化患者援助项目公示
为帮助患者得到更安全有效的治疗,助力患者战胜疾病、恢复健康、重拾生活的信心和希望,最终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社会问题,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发起患者援助计划之“肺享新生”肺纤维化患者援助项目。由爱心企业捐赠药品博优维®(通用名:那米司特片)7962瓶。
一、项目时间
2026年5月至2027年3月。
二、项目援助方案
针对确诊为特发性肺纤维化或者进展性肺纤维化,并已经临床使用3盒18mg那米司特片治疗的患者,根据项目医院项目医生评估,仍需进一步治疗的,经基金会审核通过后,将为其援助3盒18mg那米司特片。在项目执行期间,患者可以按照此方案最多循环申请三次,或直至疾病出现不可耐受不良反应、项目医生认为患者不适合继续使用、患者自愿退出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项目终止。
特别提示:
(一)患者临床使用的那米司特片规格必须是18mg。
(二)患者申请使用的临床用药凭证仅限当前治疗周期内有效(即,后续周期申请的临床治疗凭证时间必须在上一周期领取援助药品之后方可有效,不可累计使用)。
(三)援助药品总计7962盒,援助药品发放完毕项目自动终止。
三、项目条件
(一)医学条件
(1)项目医生评估患者的疾病符合那米司特片适应症。
(2)项目医生评估确认患者无使用那米司特片治疗禁忌症,符合用药医学条件.
(3)患者需定期亲自到项目医生处复诊,确认符合继续使用的医学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本项目援助对象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的大陆成年患者。
(2)本项目援助对象是低收入患者;
(3)低收入患者:指家庭低收入,项目办公室根据患者家庭的收入与支出、当地的消费水平进行综合性评估,包括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家庭(家庭的强制性医疗支出占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等于或超过40%)。
(4)患者既往使用的那米司特片必须是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 )批准的规格为18mg的那米司特片,必须是中国大陆销售且不能跨治疗周期申请使用。
(5)患者根据医生处方自愿接受那米司特片治疗,自愿申请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同时按照项目规定如实提交申请材料。
(三)终止条件
(1)患者提供的申请资料不实或隐瞒申报.
(2)经查实,患者将援助药品用于销售或其他盈利目的、转让他人。
(3)经项目医生确认此患者不符合那米司特片继续治疗指征,不宜继续使用援助药品治疗。
(4)已过本项目申请截止时间或者未到申请截止时间但7962盒援助药品发放完毕。
(5)由于不可抗力等造成的项目中止。
(6)患者或法定监护人、直系亲属要求停止应用援助药品治疗.
(7)患者自愿退出或死亡。
(8)患者超援助药品领药时间45天视为自动出组。
(9)患者入组申请截止(2026年12月31日)。
四、项目流程
详见微信公众号:肺享新生患者援助
援助热线:400-1856-515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09:30-12:00,13:00-17:30)
电子邮箱:fxxspap@huanzhezhichi.cn
本项目由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具体实施。
现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联系人:杨自然
电话:010-53399503
邮箱:hkjjh@hkjjh.org
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
202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