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援助计划之益路必达-肺癌患者药品援助项目公示
为帮助患者得到更安全有效的治疗,助力患者战胜疾病、恢复健康、重拾生活的信心和希望,最终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社会问题,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发起患者援助计划之益路必达-肺癌患者药品援助项目。捐赠企业上海益鼎文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捐赠药品甲磺酸瑞齐替尼胶囊(瑞必达®)450000盒。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背景
肺癌是我国目前发病率较高的恶性肿瘤之一,且治疗周期长、花费高,虽然政府的医保报销政策解决了大额报销问题,但对于整体花费而言,仍是一笔沉重的负担,尤其对于低保等困境家庭而言,经济压力更为突出。
二、项目时间
2025年7月至2026年7月。
三、援助方案
(一)患者入组第一年。在项目执行期内,确诊为适用瑞必达®治疗的非医保患者,并已临床使用6盒治疗,经项目医院医生评估需要继续治疗,项目办公室审核通过,可获得最多9盒的援助药品。在项目执行期间,患者可以按照此方案最多申请5次,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不良反应、项目医生认为患者不适合继续使用、患者自愿退出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项目终止。
(二)患者入组第二年。在项目执行期内,已入组的非医保患者用药满一年(且循环申请5次)后,继续临床使用6盒瑞必达®,经项目医生确认需继续治疗,项目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可获得最多30盒的援助药品,分次领取,每次6盒,该方案可最多循环申请2次,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不良反应、项目医生认为患者不适合继续使用、患者自愿退出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项目终止。
四、申请条件
(一)医学条件
1.项目医生评估确认适用瑞必达治疗的患者,必须是通过中国大陆正规渠道使用,临床用药凭证时间以项目最终确认时间为准。
2.项目医生评估确认患者无使用治疗禁忌症,符合项目医学条件。
3.患者需定期亲自到项目医生处复诊,确认符合继续使用的医学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本项目援助对象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 的大陆患者以及来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 台湾地区的非医保患者。
2.患者根据医生处方自愿接受药品治疗,自愿申请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同时按照项目规定如实提交申请材料。
(三)项目终止条件
1.患者提供的申请资料不实或隐瞒申报。
2.经查实,患者将援助药品用于销售或其他盈利目的、转让他人。
3.超过90天未继续领药视为患者自动出组。
4.经项目医生确认此患者不符合瑞必达®继续治疗指征,不宜继续使用援助药品治疗。
5.已过本项目申请截止时间(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以项目官方公 告为准)。
6.由于不可抗力等造成的项目中止。
7.患者或法定监护人、直系亲属要求停止应用援助药品治疗。
8.患者自愿退出或死亡。
9.项目结束(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以项目官方公告为准)。
六、项目流程
本项目由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具体实施。
现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联系人:杨自然
电话:010-53399503
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