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援助计划之坦途共济·依光前行肿瘤患者药品援助项目公示
为帮助宫颈癌、肺癌等肿瘤患者得到更安全有效的治疗,助力患者战胜疾病、恢复健康、重拾生活的信心和希望,最终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社会问题,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发起患者援助计划之坦途共济·依光前行肿瘤患者药品援助项目,捐赠企业康方药业有限公司拟捐赠卡度尼利单抗注射液4500支以及项目执行资金,以及捐赠企业康方赛诺医药有限公司拟捐赠依沃西单抗注射液1200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背景
在我国,肿瘤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居高不下,给患者及其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肿瘤不仅对患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同时也给家庭经济带来了巨大压力。由于治疗费用高昂,许多肿瘤患者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高额的治疗费用而不得不放弃治疗。在此背景下,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于2025年6月发起“坦途共济·依光前行肿瘤患者药品援助项目”,旨在为肿瘤患者提供切实的援助。本项目计划在全国招募约300名的符合条件的中国大陆成年患者,为患者免费提供本治疗年度(自患者临床使用卡度尼利单抗注射液,或者依沃西单抗注射液的首次临床治疗时间起的一年内。)内可维持疾病未进展的剩余治疗周期用量的药品,以期能切实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二、项目时间
项目申请入组时间: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25日
项目执行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援助方案
在本项目执行期内,针对确诊符合使用卡度尼利单抗注射液,或者依沃西单抗注射液的肿瘤患者,且已临床持续使用卡度尼利单抗注射液治疗后,或者依沃西单抗注射液治疗后,经项目医生确认需要继续治疗的患者,提交首次临床治疗的相关材料等,经项目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可凭医生处方等项目材料领取一个疗程的的援助药品。项目办将为患者提供本治疗年度(后附说明)内可维持疾病未进展的剩余治疗周期用量的药品。本项目申请期为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25日,若申请时间到期或入组患者数达到300人,则停止新患者入组。
特别说明:
本治疗年度:指自患者临床使用卡度尼利单抗注射液,或者依沃西单抗注射液的首次临床治疗时间起的一年内。
四、申请条件
(1)临床明确诊断适用于卡度尼利单抗注射液,或者依沃西单抗注射液治疗的肿瘤患者;
(2)经项目医生评估适用于卡度尼利单抗注射液,或者依沃西单抗注射液治疗,且无用药禁忌症的患者;
(3)患者临床治疗使用的卡度尼利单抗注射液,或者依沃西单抗注射液药品必须是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的药品,必须是通过中国大陆正规渠道使用;
(4)药品援助对象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的大陆成年患者;
(5)患者根据医生处方自愿接受卡度尼利单抗注射液,或者依沃西单抗注射液治疗,自愿申请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同时按照项目规定如实提交申请材料。
五、终止条件
(1)因疾病进展或经医生确认患者不再符合此药品治疗指征或不适合继续使用此药品治疗;
(2)患者未按照项目规范或要求或拒绝进行医学评估及随访;
(3)患者死亡(包括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
(4)患者以盈利为目的,将捐赠药品非法倒卖、销售他人、有偿转让、无偿赠与、与他人交换或者其他盈利目的;
(5)患者伪造、篡改、捏造申请资料或者隐瞒申报,提供不实虚假资料;
(6)由于不可抗力、国家政策等因素造成捐赠药品短缺;
(7)患者自愿放弃捐赠用药资格;
(8)患者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要求停止使用项目捐赠药品;
(9)患者本人、直系亲属(包括法定监护人)以及其利害关系人严重干扰项目相关人员正常工作秩序;
(10)患者为了获得项目捐赠药品,向项目相关人员行贿;
(11)项目申请时间截止,即停止新患者入组;
(12)项目计划入组患者量完成,即停止新患者入组;
(13)项目捐赠药品发放完毕,项目自动结束,将不再接受患者申请;
(14)超过90天未领药的患者将自动出组;
(15)项目到期终止。
六、项目流程
(一)患者首次申请
1. 患者知情同意书(在线签署)
2. 患者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原件(线上提交)
3. 项目申请表
4. 医学条件确认表(项目医生手签字或盖章)
5. 正规医院出具的近三个月内的影像检查报告单原件(CT、PETCT、MRI)
6. 首次临床治疗相关材料(临床用药凭证、出院小结等,需明确患者首次开始治疗时间)
(二)项目办审核
项目办在患者上传资料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给予回复
(三)人脸识别
审核通过后,患者可获得一个疗程的捐赠药品。患者在领药前7日至当天须通过“坦途共济·依光前行肿瘤患者药品援助项目”系统完成人脸识别。
(四)患者首次领药
患者凭项目办发送的领药通知信息,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前往指定项目药房领药:
1. 患者身份证原件
2. 医院处方/项目专用处方
如直系亲属代领,需在“坦途共济·依光前行肿瘤患者药品援助项目”系统添加代领申请并线上签署代领委托书,通过后携带患者本人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处方,前往指定项目药房领药。
(五)患者后续申请
1. 医院处方/项目专用处方
2. 上一疗程的输注证明
3. 上一疗程援助药品的空药盒照片(药监码需清晰可见)
4. 每四个周期进行医学评估,提供医学评估表(项目医生手签字或盖章)和近1个月内的影像检查报告单原件
(六)项目办审核
项目办在患者上传资料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给予回复
(七)人脸识别
审核通过后,患者可获得一个疗程的捐赠药品。患者在领药前7日至当天须通过“坦途共济·依光前行肿瘤患者药品援助项目”系统完成人脸识别。
(八)患者后续领药
患者凭项目办发送的领药通知信息,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前往指定项目药房领药:
1. 患者身份证原件
2. 医院处方/项目专用处方
如直系亲属代领,需在“坦途共济·依光前行肿瘤患者药品援助项目”系统添加代领申请并线上签署代领委托书,通过后携带患者本人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处方,前往指定项目药房领药。
本项目由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具体实施。
联系人:杨自然
电话:010-53399503
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