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妥新篇-患者援助项目公告
一、项目内容
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于2023年7月发起“利妥新篇-患者援助项目”,旨在帮助在有用药依据的指导下符合利妥昔单抗注射液(药品名:得利妥)治疗条件的患者减轻用药负担,改善提高生活质量。
二、 项目开展时间
项目起止时间:2023年7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受益人群和项目援助方案
(一)方案一,适用于确诊为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滤泡性淋巴瘤、慢性淋巴瘤细胞白血病的患者。
在项目执行期内,确诊为适用利妥昔单抗注射液治疗的患者,并已临床使用2个周期用量的得利妥药品治疗后,经项目医院医生评估需要继续接受得利妥治疗,经项目办公室审核通过,可获得最多1个周期用量的援助药品(药品数量不超过单个治疗周期的数量)。在项目执行期间,患者可以按照此方案多次申请,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项目医生认为患者不适合继续使用、患者自愿退出或项目终止。
(二)方案二,适用于除方案一瘤种以外的患者,在有用药依据的指导下,项目医生评估确认符合利妥昔单抗注射液治疗的患者。
在项目执行期内,确诊为适用利妥昔单抗注射液治疗的患者,并已临床使用3个周期用量的得利妥药品治疗后,经项目医院医生评估需要继续接受得利妥治疗,经项目办公室审核通过,可获得最多1个周期用量的援助药品(药品数量不超过单个治疗周期的数量)。在项目执行期间,患者可以按照此方案多次申请,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项目医生认为患者不适合继续使用、患者自愿退出或项目终止。
四、项目申请条件
(一)医学条件
(1)项目医生评估确认符合利妥昔单抗注射液治疗的患者。
(2)经项目医生评估无得利妥用药禁忌症,即:利妥昔单抗禁用于已知对下列物质过敏的患者。
1.已知对本药的任何辅料和鼠蛋白过敏的患者。
2.具有人抗鼠抗体或人抗嵌合抗体效价的患者在使用其它诊断或治疗性单克隆抗体治疗时可能发生过敏或超敏反应。
(3)患者根据项目流程规定的医学检查,并提供相应的医学材料经项目医生评估适合继续使用得利妥治疗,医学材料需项目医生签字或盖章。
(二)其他条件
(1)本项目援助对象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台通行证且需满18周岁的成年患者。
(2)本项目援助对象是低收入患者。
低收入:是指家庭低收入,项目办公室根据患者家庭的收入与支出、当地的消费水平进行综合性评估,包括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家庭(家庭的医疗支出占家庭可支付能力的比重等于或超过40%)。
(3)患者临床使用的得利妥必须是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NMPA)批准的药品,必须是中国大陆正规渠道获得,且临床用药凭证时间为2023年6月1日及之后的。患者根据医生处方自愿接受得利妥治疗,自愿申请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同时按照项目规定如实提交申请材料。
五、项目终止条件
(一)患者提供的申请资料不实或隐瞒申报;
(二)经查实,患者将援助药品用于销售或其他盈利目的、转让他人;
(三)经医生评估确认此患者不宜继续使用治疗;
(四)已过本项目申请截止时间(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以项目官方公告为准);
(五)超过3个月未继续领药或未后续申请的患者视为患者自动出组;
(六)由于不可抗力等造成项目被迫中止;
(七)患者或法定监护人、直系亲属要求停止使用利妥昔单抗治疗;
(八)患者自愿退出或死亡:
(九)援助药品发放完毕;
(十)项目结束的(项目结束时间以项目官方公告为准)。
六、项目监察
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与项目办公室对已经获得援助的患者不定期进行资料抽查,核对个人信息及医学资料,如有身份造假和医学条件不符的患者立即停止援助。
七、项目预算
开展本项目预估7902盒利妥昔单抗注射液(药品名:得利妥)和现金人民币869682元(人民币捌拾陆万玖仟陆佰捌拾贰
元整),具体数量以项目实际发生为准。
本项目由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具体实施,现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联系人:杨自然
电话:010-53399503
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
2023年7月1日